熙熙森林.广州猫 发表于 2010-4-6 23:48

《熙熙森林•广州猫》猫友灌水区版规

猫友灌水区版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灌水区在不受文章主题、体裁及篇幅限制的同时,营造轻松、休闲、娱乐、文明、健康、团结的灌水氛围,提炼精华,走简洁、明快地灌水文化之路。为维护版面秩序及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灌水区发生的所有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灌水区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以规定为准、引导与处理相结合、规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四条 网友对灌水区版主予以的管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及建议权。对管理行为有疑义的,可直接与当事版主通过论坛短信沟通或至意见版反映,本区不接受对管理事宜质疑的讨论。
  
                                           第二章 帖子管理
第五条 必须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标题中含有以下内容,版主可直接删帖或提醒其修改:
  (一) 标题中含有反动、淫秽等违反本论坛言论规则的字词,删之;
  (二) 与内容严重不符,或无意义的(由一个或若干重复字符组成),删之;
  (三) 诽谤、骚扰、恶意辱骂、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删之;
  (四) 非原创作品未标明转载的,由版主跟帖并提醒其修改;如涉及版权问
题,本论坛概不负责;第六条 对于论坛已设有相关版块讨论的求助、咨询等类主帖,本区版主有权酌情采取转移、删除、封帖等方式处理。
第七条 主贴的内容应文明健康、通俗易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版主有权直接删除。
  (一)涉及国家敏感类政治话题或重要政治人物的帖子;政治内容的,无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均删之,水区不提倡政治话题
  (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破坏社会公共安全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宣扬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的;攻击政府、政府官员的;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帖子;
  (三)含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内容的帖子;
  (四)诽谤、骚扰、恶意辱骂、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帖子,以及攻击网友(无论攻击对象是谁)的帖子、辱骂及挑衅帖;
  (五)具有宣传、商业性质,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或列有其它广告、色情等网站网址(含链接地址等)的帖子,及附有弹出式广告等恶意代码的帖子;
  (六)内容空洞且过于简短、错别字太多、词不达意或内容重复(含换标题不换内容或换ID不换内容)的帖子;
  (七)有争议或有争吵性质的及就版务管理或对论坛版主个人存在异议的帖子;
  (八)因版务有疑问或攻击本版版主,或者其他版主及站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帖子;(九)影响版面公共秩序及其它违反本版版规的帖子。
附一:主贴存在以下内容,版主应删帖,无需提醒:
  (一) 公开他人个人隐私(含真实姓名、各类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地址、短信记录以及QQ聊天记录等)资料的,删之;
  (二) 时政类帖,删之;
  (三) 对版务版主的投诉帖,移到建议意见版;重复发帖的,删之;
  (四) 刷屏、征婚、交友等、重复转载帖且不具有保留价值的,删之;
  (五) 同一主题连载内容的帖子未统一在首发帖中集中更新,后续文章重新开帖的,由版主通过论坛短信通知发帖人修改,如三天内仍未整改的,作删帖处理;
附二:主帖中存在以下内容,版主可锁帖,无需提醒。
  (一) 具有争议性质、跟贴回复易引起谩骂纷争的;
  (二) 发帖人特殊要求经审核同意的;
  (三) 再次贴版主已做出处理的同一帖子;

第八条 回贴的内容应文明健康、轻松休闲,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版主有权直接删除,无需提醒。
  (一)反动、色情及恶意辱骂、骚扰、含有人身攻击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性质的回复;
  (二)任何属于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以及列有其它网站含广告、色情网址的回复;
  (三)恶意灌水、刷屏或影响帖子浏览的回复;
  (四)主帖虽未违规,但网友在回复中存在大量刷屏、恶语相向等问题的回复(提倡文明回复,理性评价,严禁恶意攻击侮辱他人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或发表过激言论)。第九条 为维护灌水区公共秩序及可持续发展,凡回贴内容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版主有权对帖子进行屏蔽处理,无需提醒。
  (一)恶意翻帖,将同一ID的帖子在30分钟内翻出5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二)有争议或有争吵性质的以及有破坏论坛公共秩序言论的帖子;
  (三)主帖虽未违规,但网友在回复中存在严重偏离主题的问题
  (四)恶意灌水的帖子;(五)违反论坛其它管理规定的帖子。第十条 网友发帖前请自行做好备份,以免系统故障或不合版规损失帖子,版主不负责找回。
                    第三章 ID管理
  
第十一条 为确保管理规定的严肃性,维护版面秩序,版主有权在不通知发帖者本人的情况下,根据违规情况和造成后果严重程度,对违规ID处以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封闭ID一周发言权、第三次封闭ID一个月发言权、第四次直接删除ID并发出版面公告、直接删除ID等的处罚。封闭ID发言权时应做好取证工作。一、如ID出现以下违规情况,则直接删除ID,无需提醒
  (一)发表或回复反动、色情、广告内容的;
  (二)屡次发表斑竹已做出处理的帖子,经提醒仍不思悔改者;
  (三)发表或回复有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内容的;(四)凡使用污秽或仿冒、影射他人ID、昵称和头像,有明显辱骂(侮辱他人人格、人身攻击)、侮辱历史人物、国家领导人、论坛内其他网友的ID、以捣乱论坛秩序的假冒ID,
二、如ID出现以下违规情况,版主有权在不通知ID本人的情况下,对违规ID处以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封闭ID一周发言权、第三次封闭ID一个月发言权、第四次直接删除ID并发出版面公告的处罚。
  (一)恶意灌水、恶意刷屏或恶意翻帖的;
  (二)在版面公告或精品帖面内,多次进行无意义的灌水,而影响帖子浏览的;
  (三)诽谤、骚扰、恶意辱骂、攻击人身及变相侮辱攻击人身的;
(四)凡无端指责本版版面管理,无是生非、恶意制造事端者、恶意挑衅者;
第十二条 被封杀发言权ID的解封,遵循谁封杀谁负责的原则,如遇相关版主因故长期不在线、人员调整等特殊情况,可由其他版主酌情予以解封。 第四章 附则第十三条 在本论坛文明发表言论和信息是对每一位论坛来访问者的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论坛是一个虚拟社会,任何言论和信息都是公开的,所以当您在本论坛里高谈阔论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群的不同感受,任何带有虚假的、歧视性的或容易引起误解的言论和信息都将是不会受欢迎的。
第十五条 本规定对灌水区所有的帖子有追溯适用权。第十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以本论坛管理团队共同商洽意见为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本论坛管理团队。灌水区相关名词解释: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恶意灌水。
  (一)主帖或回帖内容空白的;
  (二)同一内容连续多次发帖或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发帖的;
  (三)一小时内,连续三次以上发表不符合要求的主帖的;
  (四)同一ID或同一IP多个ID,连续用表情符号、数字、不连贯字母及同一内容等回复,在版面公告或精品帖面内达三次以上,或一般帖面内达五次以上的。
二、 恶意翻帖,指同一ID或同一IP多个ID连续翻同一作者(包括马甲)帖子达五篇以上, 或在三十分钟内翻一个月以上无人回复的帖子达五篇以上,且回复无实际性内容的行为。
三、 抄袭行为,指不属于本人原创却不注明“转载”字样的。

四、 恶意刷屏,多次重复发表相同内容的文章或连续使用简短而又内容相同的非评述性跟帖行为,都将被视为“恶意刷屏”。

五、恶意挑衅,凡具有挑逗其他网友攻击情绪的言行,一律视为“恶意挑衅”

六、版面内一旦发现上述言行,版面将直接予以封权,以示惩戒!相关言论即刻删除,版面对此类问题也将不再予以答复。

七、为了版面的干净,保留最全或者最早发出的帖子,其余的全部删除.

猫猫囧咪咪 发表于 2011-2-22 14:03

{:4_168:}

猫猫囧咪咪 发表于 2011-2-22 14:04

{:5_214:} 回复 2# 猫猫囧咪咪

艾美肥嘟嘟 发表于 2011-12-8 21:42

{:4_150:} 继续顶

焱珏 发表于 2011-12-24 21:48

{:5_214:}

木桶仔 发表于 2012-6-14 15:18

哟西顶一个

YickConnie 发表于 2012-8-9 14:40

回复 1# 熙熙森林.广州猫

YickConnie 发表于 2012-8-9 14:41

怎么完成不了任务呀

淘汽泡 发表于 2012-12-31 20:35

支持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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