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熙森林.广州猫 发表于 2010-4-7 00:07

小猫练摊 商业守则 暨团购管理办法

熙熙森林。广州猫商版守则(2008年7月修订)(试行) 论坛的商业结构:商人(以半年为期交纳平台使用费的)非商人(可有限制发布租房,宠物寄养、招聘、求购、转让、团购等信息,详见管理办法)买家(本论坛注册用户)
商业准入经营范围:1、非违禁物品的销售及转让;2、合法的信息交流,如:租房、宠物寄养、招聘、求购、转让等;3、禁止违法交易、传销或者直销的广告;4、禁止宠物买卖及配种服务;
商版管理办法:关于商人:1、须本人在商版提出申请;2、在规定期限内向本论坛救助基金缴纳指定的平台使用费,试运作期间¥180/半年,期满后调整会另行公示,费用一经汇入不得退还;3、发贴量不设限制;4、允许在签名档投放合法的广告宣传;
关于非商人:1、本论坛注册用户;2、每月限发一帖,每帖为一具体内容。3、发帖内容限制为租房、招聘、求购、转让、团购、宠物寄养等信息。
平台使用费交纳:时间:上半年在使用当年1月10日前,下半年在使用当年7月10日前。费用:商人 ¥180元/半年,试行期以半年为单位收费。
非商人不收费注:商人使用费汇入指定的账户后,及时通知基金管理员,延期不交将取消商人资格。
商版发贴守则:1、鼓励以优惠的价格发售商品;2、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发起有针对性的恶性竞争及随意中伤他人或他人的商品;3、不得出售伪劣商品;4、同一人的同一商品不得重复发贴,所有无实质性内容的顶贴一律删除;5、当某一贴子失效时,请及时通知版主锁贴,以免影响商版的浏览;6、交易买卖均为个人行为,须谨慎考虑风险因素,如有纠纷请私下解决;7、
管理人员对非商人转让商品有权进行监督和甄别。
投诉及处罚原则:1、任何投诉须以事实为依据、负责的态度以事论事;2、违反守则者,先予以口头警告,警告无效立刻取消该用户发贴或者回帖资格,并将处罚结果予以公示;
声明:1、本论坛仅提供交易的平台,不负担连带责任;2、解释权归熙熙森林﹒广州猫。

熙熙森林.广州猫 发表于 2010-4-7 00:09

团购暂行办法(2008-9起执行)

免责申明:发起和参与团购均属个人行为,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与本论坛无关。论坛只提供信息平台,不对团购中出现的问题负责


1.团购:又称集体采购,由热心、有一定购买经验和谈判能力的网友,将有意向购买同一产品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大量向供应商进行购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享受低于市场零售价的团体采购优惠。团购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网友互利互惠,增进感情一种交流。

2.发起团购者必备条件:在本论坛注册3个月以上,并且发贴超过300贴(二者缺一不可)。

3.发起者必须公布本人即时通讯方式(QQ,MSN等)、手机(或座机)以及通讯地址

4.团购的商品必须说明:团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来源的商家、最低达成团购条件的商品数量,预计价格、邮购等分摊的费用和交送货方法。交款方式可协商(鼓励支付宝交易,双方均有保障)。

5.同一id每月限发一个团购贴。团购必须注明起至时间,团购完成后由版主锁帖。

6.有兴趣参加团购的猫友,可以根据以上信息,多方查询,货比三家,同时多与团购发起者沟通,协商各项细节。如发现不实信息,有义务及时公开举报,维护广大网友的利益。

7.版主有权屏蔽不符合本规定2、3、4条目之团购贴,限期内(3天)没有补充完全的帖子将被删除。本论坛不插手干涉具体团购事务,但会根据网友反馈进行信用评估,如普遍反应信誉不佳的团购发起人,将被禁止开展团购。


以上条款为暂行条款,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珈灵紫 发表于 2012-6-12 13:48

本帖最后由 珈灵紫 于 2012-6-12 13:49 编辑

我想问下熙熙森林申请商人,是不是只能卖宠物相关的东西呀?其它类的可以卖么,比如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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